民间河长 | 民间河长受邀出席深圳市碧道建设规划座谈会并给出建议
? ? ? ? 1月16日,深圳市水务局召开深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5)座谈会,市水务局钟伟民副局长、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处、河湖工作处,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茅洲河、深圳河湾、龙岗河坪山河和观澜河流域管理中心筹备组等部门、部分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深圳民间河长”亦受邀参会。
? ? ? 会议公布《深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二○一九至二○三五)》(征求意见稿),对总体规划中碧道的含义、未来深圳碧道建设的设计、规划进行介绍。钟伟民副局长介绍,2019年深圳市159条黑臭水体及1467个小微水体已实现不黑不臭,2020年将全力推进碧道试点建设。
? ? ? ?针对碧道建设总体规划,“深圳民间河长”提出建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相关规定,本规划应属于专项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应该列为独立的总体规划。由于本规划文本涉及概念较多,论证文字较多,导致篇幅过大,许多内容是研究和建议,建议对规划文本做适当精简,将相关研究内容和建议列入研究报告。
2、本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和发布征求意见的单位为深圳市碧道建设办公室,并非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主管部门不符,碧道建设办公室为项目临设机构,难以满足规划编制、管理对专业性的要求,建议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该规划。
《中华人名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总则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由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规划年限已经到期,而新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尚未经过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深圳市相关专项规划和分区规划的编制也时间多在2005-2011年间,在近年来城市高速发展尤其是与四年来全市雨污分流系统建设中相关规划未能及时更新,导致本规划在编制依据上存在不足,为保证本规划的可实施性,建议在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完成后,对本规划进行必要调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二条: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明确近期内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发展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发展方向、规模、空间布局、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安排,提出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的措施。第二十四条: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考虑相关专业规划的要求……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4、碧道的核心是水体,建议规划对碧道的分类统一采用按水体类型分类的方法,在按照水体类型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完全城市化的实际情况再细分为郊野和城区,取消城镇型的单独细化分类。
本规划文本对碧道分类同时采用了两种分类法:“结合深圳实际建设情况,将深圳市碧道分为都市型、城镇型、郊野型三类。同时,按照碧道的水体类型,深圳的碧道分为河流型碧道、湖库型碧道和滨海型碧道三类。”
5、城市规划应严格执行《中华人名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其他环境保护法规对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限制规定。碧道建设项目和运行均不可进入饮用水水源(含备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不可认定水利、环保项目为无污染项目。
本规划文本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篇9.4优化审批流程(5)简化服务设施审批程序2):“根据我市目前的城市总体规划,水库管理范围一般为生态控制线,属禁止建设区,在报批报建方面规划依据不足,可能导致项目难以落地,建议将湖库型碧道建设内容认定为水利、环保项目,协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该项目在水库范围内报批”。
在表格自然保护科教栏所列铁岗水库、石岩水库、径心水库、西丽水库均为饮用水水源水库,“通过打造涵养林观光、湖畔摄影、生态保护驿站等设施,在水源保护的基础上提供生态科普教育或科研的场所”。
6、本规划文本中述及:“暴雨期间产生的洪涝水通过深隧滞蓄”,深圳暴雨强度大,深隧并非雨水调蓄池,其储存容量有限,且投资高、运行成本高,并不能完全依靠其滞蓄洪涝,建议对该论述重新复核并调整。
7、由于城市和河道建设较早,罗湖区、南山区内的河流功能以排洪为主,主要排洪河道都已经过整治裁弯取直,建议在论述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可行方案。
本规划文本中述及:“罗湖区、南山区等人流密集区。城市新建区的滨水岸线应采用自然生态岸线形式,尊重原有的河道走向形式,避免人工裁弯取直,减少河道渠化。”与现实情况出入较大。
8、本规划文本述及:“规划利用石岩水库、茜坑水库、铁钢水库、西丽水库、长岭陂水库、梅林水库、深圳水库、清林径水库、松子坑水库、赤坳水库、径心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对河道进行补水。”列举的这些水库中多为东江、西江引水水源的调蓄水库,将超过百公里的长距离引水用于生态价值较低的景观河道补水经济成本高昂,日后若依靠水价分担,市民恐难承受,且不利于粤港澳大湾区水资源合理分配,建议慎重考虑。若要从本地非饮用水水源水库放水补充河道,应详细说明并具体列出。
《广东省东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第三条:“东江水量调度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要,并合理安排农业、工业、航运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9、碧道建设指引篇章,水评价中“水安全”一项,仅涉及行洪安全,建议加入饮用水安全指标对碧道建设选线进行评估。
10、碧道建设建议使用环保建材。
11、碧道建设理念之一是“还水于民”,也需要考虑将人流吸引到河流、湖库边,如何减少人类活动对水体的影响。
12、碧道建设规划打造的文化系统,建议吸纳深圳本土的文化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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