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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

(一)城市空气。

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市(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在5~23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4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6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2.2%;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在14~49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28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4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5.2%;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在44~63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52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7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6.1%;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在26~45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35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0.5%;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在89~162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2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6.9%;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在1.1~2.0毫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5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6.7%。

珠三角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6.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

降18.6%;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5.9%;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0.5%;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2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0.4%;一氧化碳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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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各污染物全省平均浓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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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全省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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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全省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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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全省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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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布

(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市(区)AQI达标天数比例在81.7%(潮州)~98.9%(惠州)之间,除潮州外,其它21市(区)AQI达标率均在85%以上,AQI达标天数比例高于85%的城市较去年同期增加8个。珠三角地区城市AQI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0.1%,较去年同期上升6.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74个城市22.1个百分点。

2015年上半年,各市(区)最主要的首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占比为51.3%,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8天(惠州)~75天(揭阳);其次是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占比为25.4%,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4天(云浮)~59天(潮州)。

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2015年上半年排名前三位为湛江、汕尾、惠州与阳江(并列第三),后三位为潮州、清远和广州。

(三)城市降水。

全省除茂名、梅州、河源、阳江4市外,其余18个市(区)属于酸雨控制区。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市(区)降水pH均值为5.76,酸雨频率为33.0%,降水pH均值范围在4.84(清远)~6.40(河源)之间。酸雨控制区除揭阳和云浮2个市外,86.4%市(区)(19个)均出现酸雨(pH最小值<5.6),受酸雨污染(pH均值<5.6)的市(区)有4个(分别为清远、佛山、顺德和深圳),占18.2%,其中清远属于重酸雨区(pH均值<4.5;4.5≤pH均值<5.0且酸雨频率>50%),占4.5%。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各市(区)降水pH均值上升了0.56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下降了2.7%,降水质量明显好转;出现酸雨、受酸雨污染和重酸雨区城市个数均有明显下降,分别减少了2、8和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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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全省降水pH值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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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全省酸雨频率分布

二、水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源。

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市(区)79个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1.2%的水源水质优于Ⅰ类,53.2%优于Ⅱ类,45.6%优于Ⅲ类。

与去年同期相比,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源水质均保持稳定达标,水质为Ⅰ类的水源数量保持不变,水质为Ⅱ类的水源数量上升5.7个百分点,水质为Ⅲ类的水源数量下降5.7个百分点。

(二)江河水质。

2015年上半年,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124个省控断面中,82.3%的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78.2%的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52.4%的断面为Ⅰ~Ⅱ类,水质优,25.8%的断面为Ⅲ类,水质良好,8.1%的断面为Ⅳ类,水质属轻度污染,4.8%的断面为Ⅴ类,水质属中度污染,8.9%的断面为劣Ⅴ类,水质属重度污染。

西江、北江、东江干流及部分支流、韩江干流和部分支流、螺河陆丰段、黄江河、漠阳江、袂花江、鉴江(茂名段、湛江段)、南渡河和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干流水道水质优良;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河、练江和小东江湛江段5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耗氧有机物。

与去年同期可比断面相比,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局部水域水质略有波动,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比例下降2.4个百分点,水质好转的江段有东江东莞段、容桂水道、江门河、增江、潭江、螺河、黄江河和寻乌水等8个江段;水质下降的江段有定南水、汀江、横门水道、韩江梅州段、梅溪河和小东江茂名段6个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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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河流省控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三)跨市河流。

2015年上半年,全省跨市河流37个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6%,其中云浮、河源、佛山、江门、中山、珠海、肇庆、韶关、清远和梅州10个城市流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完全达标,深圳、揭阳市流出河流的水质达标率均为0。

与去年同期相比,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总达标率持平,肇庆、惠州和茂名市流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上升5.6、5.5和5.5个百分点,广州、深圳市流出河流的水质达标率分别下降8.3和11.1个百分点,韶关、江门、佛山、梅州、河源、清远、珠海、中山和云浮市稳定达标。

(四)省界河流。

2015年上半年省界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状况见下表:

2015年上半年省界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交界关系 监测水质状况 变化情况
2014

上半年

2015

上半年

东江 兴宁电站 江西→广东 好转
庙咀里 江西→广东 下降
西江 封开城上 广西→广东
北江(武江段) 三溪桥 湖南→广东 下降
贺江 白沙街 广西→广东
汀江 青溪 福建→广东 下降
九洲江 石角 广西→广东

与去年同期相比,东江寻乌水省界断面(兴宁电站)水质好转,从Ⅳ类升至Ⅲ类;韩江支流汀江省界断面(青溪)、东江定南水省界断面(庙咀里)和武江湘粤省界断面(三溪桥)水质均下降,从Ⅱ类降为Ⅲ类,定类项目分别为溶解氧、氨氮、化学需氧量;其他断面无明显变化。

(五)湖泊水库。

全省3个省控湖泊中,湖光岩湖、西湖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星湖水质为Ⅳ类,属轻度污染,定类项目为总磷。湖光岩湖未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星湖、西湖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

全省现有的33个省控水库的8个大型水库中,新丰江水库和流溪河水库水质为Ⅰ类,杨寮水库、白盘珠水库、枫树坝水库和飞来峡水库水质为Ⅱ类,水质均优;鹤地水库和高州水库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其他25个中小型水库水质均在Ⅱ~Ⅲ类之间,水质优良。

湖库富营养化监测表明,全省36个省控湖库水体富营养化程度整体较轻,贫营养湖库6个,占16.7%,中营养湖库28个,占77.8%,轻度富营养湖泊2个,占5.5%。全省省控、市控湖泊、水库及所有水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上半年蓝藻水华监测显示,均未发生蓝藻水华。

与去年同期湖库相比,湖光岩湖水质由Ⅱ类降为Ⅲ类,白盘珠水库、枫树坝水库、梅林水库、风田水库水质由Ⅰ类降为Ⅱ类,清凉山水库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其余湖库的水质无明显变化。西湖由中营养转变为轻度富营养,白盘珠水库、名湖水库、沙田水库由贫营养转变为中营养,富营养化程度升高;乾务水库由中营养转变为贫营养,富营养化程度降低;其余湖库的营养状态无明显变化。

(六)入海河口。

全省19个主要入海河口中,73.7%(14个)的河口水质为Ⅱ~Ⅲ类,水质优良;10.5%(2个)为Ⅳ类水质,属轻度污染;5.3%(1个)为Ⅴ类水质,属中度污染;10.5%(2个)水质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磨刀门水道、蕉门、洪奇沥、螺河、黄江河和乌坎河入海口水质最好,为Ⅱ类水质;深圳河和练江河口水质最差,均劣于Ⅴ类,主要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

与去年同期相比,螺河、黄江河和乌坎河水质有所好转,水质类别由Ⅲ类升至Ⅱ类;横门水道由于总磷浓度上升,水质类别由Ⅱ类降至Ⅲ类;东江南支流入海口水质由于氨氮和总磷浓度上升,水质类别由Ⅳ类降至Ⅴ类;其他入海河流河口水质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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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入海河口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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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2.5%,除深圳为72.7%、阳江为83.3%、东莞为0(仅1个点位)外,其余10个沿海城市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均全部达标。5个不达标功能区中,深圳3个功能区和东莞1个功能区水质为(劣四类),位于珠江口海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阳江1个功能区水质状况一般(三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

全省近岸海域功能区营养程度总体较轻,呈贫营养状态的功能区有33个,占49.2%,呈轻度富营养状态13个,占19.4%,呈中度富营养状态13个,占19.4%,呈重富营养状态5个,占7.5%,呈严重富营养化3个,占4.5%。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近海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下降3.0个百分点,水质富营养状况保持为轻度富营养,其中,贫营养功能区比例下降7.5个百分点,轻度富营养功能区比例上升6.0个百分点,中度富营养功能区比例下降4.5个百分点,重富营养功能区比例上升6.0个百分点,严重富营养功能区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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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营养程度

三、声环境质量

2015年上半年,各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次达标率分别是:0类区昼间100%,夜间100%;1类区昼间83.1%,夜间60.6%;2类区昼间88.6%,夜间78.6%;3类区昼间100%,夜间92.5%;4a类区昼间90.4%,夜间40.4%;4b类区昼间100%,夜间100%。

全省各市(区)功能区噪声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0.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6个百分点。韶关、珠海、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和揭阳等9市达标率最高,为100%;东莞和广州两市达标率较低,分别为66.7%和63.6%。

全省各市(区)功能区噪声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69.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2个百分点。惠州、河源、阳江和清远等4市达标率最高,为100%;东莞和茂名达标率较低,分别为44.4%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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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全省各市(区)功能区环境噪声点次达标率

文章来源于: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

原文链接:http://www.gdep.gov.cn/hjjce/hjxt/201508/t20150824_204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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